公 告
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桂林市物价局、房产管理局拟制定《桂林市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》。为了更科学合理地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,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,特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。欢迎广大市民在本公告发布期内,将意见以文字形式反馈我单位。
详情请点击查看:《关于制定桂林市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征求意见稿)。
反馈方式:将文字意见稿邮寄至我局(桂林市叠彩路8号桂林市物价局,邮编:541001),也可将文字意见稿的电子文档直接发送至我局电子信箱:webmaster@glprice.cn。
联系电话:物价部门:2825194(传真),房产管理部门:2852849。
特此公告。
桂林市物价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三日
请选择免费邮箱 tom.com电子邮局 21CN.COM邮局 新浪(sina.com) 中华网china.com 搜狐(sohu.com) 网易163.com 中文yahoo.com.cn 英文yahoo.com hotmail.com 263.net首都在线 e龙(elong) 中国人 亿唐(etang.com) 网易netease.com 网易126.com 网易Yeah.net(新) people.com.cn mail.com email.com 炎黄在线chinese.com FM365.com 索易soim.com 帐号: 密码:
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 进出口货物实施...
我市污水及垃圾处理走在广西前列 驻邕10家媒...
我市晚稻生产全面进入田间管理
两县属企业获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 县属企...
“星光工程”农业信息服务广西信息员培训班开班
龙胜农村的新村规划注重以人为本
兴安水稻高产创建工作首战告捷 早稻高产示范区...
临桂镇超级稻满了粮仓乐了农民
行政事业性收费